问题 | 先合同义务有什么特点 |
释义 | 先合同义务具有以下特征: 1、先合同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 2、先合同义务成立的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 3、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 4、先合同义务是附随义务; 5、先合同义务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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