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根据法律规定,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的,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但认为原刑罚过轻的,不得提审改判,应发回重审,以保障被告人的上诉权。《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