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转移怎么界定 |
释义 | 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1、变卖夫妻共同资产; 2、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赠他人; 3、转移共同存款,如以一次或分多次的形式,在一定的时间内,以不同的数额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转帐到他人名下; 4、虚假过户,没有实际的买卖或赠与关系,与他人串通,包括将不动产、公司股份、车辆等过户到第三人名下。 一、离婚可以非法把一方名下财产转移到另一方名下吗? 离婚共同财产非法转移第三方名下是否要另案处理根据实际情况来看。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三、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有什么法律效应 离婚财产赠予给亲友,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得到另一方的同意赠予是无效,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是个人财产的,个人是有权处分,具有法律效力。利用赠与转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会导致赠与行为无效,财产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仍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法律规定对于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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