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将孩子抚养权交给他人是否构成犯罪? |
释义 | 父母将子女交由他人抚养,无论是否收取费用,不构成犯罪。但若父母出卖亲生子女以非法获利,则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然而,若出于生活困难或重男轻女思想,父母私自送养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包括收取少量费用,不应视为拐卖罪,而应归类为民间送养。私自送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严重损害或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可以以遗弃罪论处;情节轻微的,可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拐卖妇女、儿童罪指以出卖为目的的拐骗、绑架、贩卖等行为。 法律分析 父母将子女交由他人抚养,无论是否收取费用,均不构成犯罪。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若行为人旨在非法获利,出卖自己的亲生子女,则拐卖妇女、儿童罪将成立。然而,如果因生活困难或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父母可能会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私自送给他人抚养,包括收取少量“营养费”或“感谢费”。在这种情况下,这些行为不应被视为拐卖妇女、儿童罪,而应归类为民间送养行为。 一、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出卖亲生子女 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出卖亲生子女,具体为: 1、以生育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出卖子女; 2、知道对方没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有抚养目的,为了收钱把孩子送给别人; 3、为了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的巨额感谢费,将子女送给他人; 4、行为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把孩子送给他人抚养的行为。 不是为了非法盈利,而是因为生活困难,或者受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私自把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孩子送给他人抚养,包括收取少量营养费和感谢费,属于民间送养行为的,不能认定为出卖亲生子女。私自送养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符合遗弃罪特征的,以遗弃罪论处;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贩卖妇女儿童的罪名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或收养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以出卖为目的,就是说犯罪分子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目的,是为了将妇女儿童当成商品出卖,从中获利。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将子女交由他人抚养,无论是否收取费用,不构成犯罪。然而,若行为人出于非法获利目的,出卖亲生子女,则会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对于因生活困难或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父母私自送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并收取少量费用的行为,应被视为民间送养,而非拐卖妇女、儿童罪。然而,私自送养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或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可被视为遗弃罪;情节轻微的,可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罪名适用于以出卖或收养为目的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行为,旨在获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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