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没离婚生了宝宝上户口 |
释义 | 法律分析: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子女的,可以由婴儿的父母到其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上户口,应当提交上户口的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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