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半个月工资不给劳动局会管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付出劳动就应该得到报酬。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和退还。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不退,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此,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很重要,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与单位明确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 一、离职工资会不会一次性结清 离职工资会一次性结清。具体如下: 1、劳动者离职表明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未在离职时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3、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并对用人单位行政处罚。 离职工资多久结清合法: 1、一般劳动者在离职的时候,单位应该在15日内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转移保险关系,同时结清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现行法律没有规定离职时工资什么时候结清,但是根据各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员工离职时结清; 2、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没有准离职的离职书就不发工资了吗 没有办离职手续不能不发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为劳动者未办理离职手续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扣除工资抵消经济赔偿。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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