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单位不给盖章,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登记证明书》是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制定的表格,由单位经办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经办机构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