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到期辞退有补偿吗 |
释义 | 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时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或者主动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者主动向单位提出不续订的,则没有补偿金。 一、公司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哪些情形 公司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过失性辞退: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应怎么处理? 在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要协商是否续订。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续订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给劳动者。 三、公司与员工忘记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属于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除此之外劳动到期不续签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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