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土地承包期内的征地补偿问题
释义
    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给予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被征地需补偿土地征收费、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征地应公平合理补偿,保障农民生活水平和长远生计。补偿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应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定期调整。被征地农民应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享受养老保险等福利。具体办法由地方政府制定。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征地
    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
    二、土地承包期内被征地如何进行补偿
    土地被征收的,将有土地征收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还有安置补助费。其中土地征收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可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也可以直接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
    三、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结语
    征地是为了公共利益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的法律行为。被征地农民在土地承包期内将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包括土地征收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长远生计。征收农用地的补偿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一次。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被征地农民应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其养老等社会保障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 第二十九条 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v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三十九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6 3: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