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访局有什么权力 |
释义 |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信访局法律审核工作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信访局法律审核工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国家信访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律审核”是指对涉及法律风险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的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对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提出相关建议。 第三条国家信访局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法律审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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