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姓名权有哪些表现方式,怎么进行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 侵犯姓名权的表现方式有: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 3、假冒姓名。侵犯姓名权的赔偿方式:(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