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可以申请并获得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但这并不影响其在民事诉讼中继续追究民事责任并获得更多的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只是一种权利救济的方式,而非终局裁判,不影响被害人的民事诉讼权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犯罪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其他损失,可以在刑事诉讼中向侵害人申请赔偿。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犯罪,宣告刑罚的,应当确定对被害人的赔偿金额。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已经行使了民事诉讼权利的,不影响其在民事诉讼中继续行使。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未行使民事诉讼权利的,可以在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已经获得刑事赔偿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赔偿剩余损失。被害人请求赔偿的,人民法院不得以已获得刑事赔偿为由,限制其请求赔偿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