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传唤到案是否构成自首 |
释义 | 如果被公安司法机关传唤接受问话,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减轻处罚。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是自首,可以得到从轻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如实供述未掌握的罪行也算自首。 法律分析 传唤通常不算自首,但如实供述罪行可减轻处罚。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属于自首。传唤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使用传票通知犯罪嫌疑人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接受问话的诉讼活动。自首是指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其未被掌握的其他罪行,属于自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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