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更名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房屋改名字需办理过户手续,按以下流程办理: 1、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 3、材料审验合格,办理过户并发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申请人应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法律分析 房子改名字,如涉及房产转让,应按照以下流程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1、向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 3、受理后,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验; 4、符合条件的,予以过户并发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程序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约定相关条款和条件。接下来,买方需要支付购房款项,并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如适用)。然后,双方当事人需前往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支付相关费用。登记机构将核实资料并办理所有权证书的转移手续。最后,买方需办理相关税费的缴纳,如契税、印花税等。整个过程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房产所有权的合法转移。 结语 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包括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经审验后办理过户并发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申请人可以在登记前撤回申请。登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手续。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程序包括签订买卖合同、支付购房款项、办理贷款手续、前往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最后缴纳相关税费。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房产所有权合法转移。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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