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施工纠纷如何处理 |
释义 | 建筑施工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1、和解 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无第三方参与劝说)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通常它不仅从形式上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抗,还从心理上消除对抗。 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无论是否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只要终审裁判未生效或者仲裁裁决未作出,当事人均可自行和解。和解也可与仲裁、诉讼程序相结合: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已提请仲裁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或调解书;已提起诉讼的,可以请求法庭在和解协议基础上制作调解书,或者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法院记录在卷。 2、调解 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以法律、法规和政策或合同约定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在我国,调解的主要方式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专业机构调解。 建筑工程施工纠纷怎么解决 3、仲裁 仲裁是当事人根据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纠纷各方都有义务执行该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该法的调整范围仅限于民商事仲裁,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纠纷”;劳动争议仲裁等不受《仲裁法》的调整,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等不能仲裁。 仲裁的基本特点如下: (1)自愿性。 (2)专业性。 (3)独立性。 (4)保密性。 (5)快捷性。 (6)裁决在国际上得到承认和执行。 4、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是调整和规范法院及诉讼参与人的各种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是: (1)公权性。 (2)程序性。 (3)强制性。 一、施工纠纷证据收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项目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都必须全部保全。 2、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业主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提供设备的要求到货时间表。 3、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 4、将业主和监理的口头指示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和业主予以承认。 5、工程照片需有专人管理,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 6、所有合同标书文件、合约图纸、修改增加图纸、变更单、材料物。资单据、支付凭证。 7、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材料,搜集和保存。 二、施工纠纷证据该如何收集?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 2、来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 6、工程照片。 7、气象报告。 8、工程中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 9、工地的交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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