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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朋友欠钱借条丢了自己写可以吗
释义
    朋友欠钱借条丢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补写借条,并且注明原借条作废。
    一、借款人在借钱时未出具借条怎么办
    第一、当事人如果没有出具借条,必须要有证据能够证明借贷事实。补写借条或者出具还款计划书;谈话时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第二、可以证明借贷事实的书面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第三、电话录音。如果没有借条,在你意识到存在风险时候,可以通过电话录音保存证据。
    二、借款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事实依据。借条作为证据而言,其有效期是永久的,但是其证明的债权纠纷,具有三年的诉讼时效,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
    三、借条补写的范文
    为避免补写的借条无效,补写借条时宜将下列内容写入借条中:
    1、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应写清楚借款人的全名,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2、借款时约定的还款期限: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
    3、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实践中有不少债权人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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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1: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