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要看具体的伤情,也需要看医疗机构给出的意见。如果医疗机构给出的意见是出院后要额外增加营养,那么就需要赔偿。 营养费是指受害者通常的饮食摄入量,仍不能满足受损的身体的需要,因而需要使用以外的正常饮食营养,为身体补充营养和费用的一部分。营养成本是要根据受害人自己的残疾情况而定。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关于营养费赔偿的明确标准并没有。 一般认为,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即只有医嘱上明确标有“营养费”三字才可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