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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内债务离婚后共同需要承担吗
释义
    其实判断婚内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主要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如果用于日常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且需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反之,则另一方没有承担还款的义务。
    一、一个人欠债一个房产会被执行吗
    首先要看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一方单方举债,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这样夫妻共同的房产一般不会被执行。反之,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即便一方有足够的其他财产执行,如果没有积极履行偿还义务,法院也无法直接对财产进行查控的话,该房产还是有可能被强制执行的。
    二、夫妻一方借款是否双方承担
    夫妻一方的借款是否由双方承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夫妻一方的借款因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应当属于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老婆欠债怎么才能不连累老婆?
    以个人名义欠债,债务也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那么该债务就不会连累老婆。如果个人欠债,归个人使用的,则属于个人债务;如果双方一起使用的,则属于夫妻债务,另一方也有还款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注:《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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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2: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