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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房产证离婚应该如何分
释义
    在离婚的时候,没有房产证的房产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来处理的,如果说协商不成功的话,在没有房产证明的这一前提之下,法院只会对其使用权进行判决,而不会对归属权进行相应的判决。
    但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作出了规定,如果说当事人在前面的这个规定当中,已经取得了相应的房屋的完全所有权过后,还是存在争议的话,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协商分割,其实说的就是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关于房子如何分割的问题进行友好的协商,并且达成一致的约定,然后在离婚的时候按照其约定来分割房屋,依照房屋现有的价值,一方得房,而另一方给出补偿来解决房屋分割的问题。
    而诉讼分割,说的是夫妻双方在其房屋怎么分割的问题上意见不一致,所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法院对其存在争议的房屋进行裁决。
    一般来说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情况:
    1、夫妻双方在结婚期间用双方共有财产购置的房产;
    2、夫妻一方继承或是被赠与的房产;但是如果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这种情况除外;
    3、虽然是婚前购买的房产,但是房产证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的房产;
    4、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但是经过双方协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房产需要办理加名手续;
    5、在婚期内,夫妻双方的父母为其购买的房产。但是父母双方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这种情况除外。
    一、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不是共同财产
    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
    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是共同支付买房的首付,且共同支付房贷等事宜,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了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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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5: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