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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做离婚精神损失赔偿
释义
    离婚后,一般是不能索要精神损失费的。精神损失费只能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才能索要。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另外一方有重婚行为,婚后与异性同居行为,在家庭中对另外一半使用家庭暴力,有虐待或者是遗弃家庭成员,并且受害方没有过错的,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
    一、婚外情有赔偿吗
    婚外情如果符合法定请求赔偿的条件的是有赔偿的。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离婚损害赔偿有物质损害赔偿请求权和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二、如果女方提出离婚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女方提出离婚,如果有法定过错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规定的有权提出离婚赔偿的情形有: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三、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赔偿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有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其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相关法规定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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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2: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