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办理过户会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申请房屋过户需要的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3、房地产权利证书;4、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5、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等。 房屋办理过户要什么材料 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房屋办理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房屋过户需要的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3、房地产权利证书;4、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5、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等。 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机关的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办理房屋过户需要复印什么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房屋办理过户的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房屋过户需要的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3、房地产权利证书;4、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5、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等。 该内容由 顾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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