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由谁来提出 |
释义 | 看情况: (一)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提出; (二)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三)出资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一、公司破产流程怎么走 公司的破产程序是: (一)向法院申请破产; (二)成立清算组、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三)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确认; (四)依法进行清偿; (五)清算结束后,制作清算报告报确认; (六)破产程序终结,办理公司的注销登记。 二、公司破产不够发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进行破产清算,员工的工资和社保是第一赔偿对象。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清偿除破产费用后,第一顺序人是职工的工资、工伤医疗补助、拖欠职工社保医保、国家规定的补偿金。第二顺序人是一般保险、税收。第三顺序人是普通债权。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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