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妻子出版了一本小说。稿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法律意见 你好,老婆是中学语文老师,一直热爱写作。在我们结婚的最初几年,我妻子经常在下班时间专心写作,但由于工资微薄,无力承担出版费用,她的小说一直没有出版。2016年,我妻子的作品得到了一家出版社的青睐,这本书成功出版,并获得了非常可观的稿酬。虽然我和我老婆现在过着比较富裕的生活,但是我们渐渐发现,由于长期以来的生活习惯和兴趣爱好不同,维持夫妻关系越来越难。所以想问问大家,我老婆出版小说的稿酬,离婚分割财产时,属于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的回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归夫妻共同所有。知识产权的收入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此作了解释,即“知识产权收入”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明确取得的财产性收入。根据你的描述,你妻子在下班时间创作的小说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完成的,最后出版获得报酬,应该是知识产权的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知识产权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不包括这部分知识产权,即你妻子创作的小说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仍归你妻子一人所有。这是因为著作权的署名权、修改权等知识产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在性质上不应直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张越律师 交通事故、离婚律师、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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