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可以指定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时,是可以指定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的,这是当事人的权利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民间调解和法院调解的区别 一、调解的组织形式不同 民间调解中的第三方的含义比较广泛,它不但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律师服务所的调解,法律援助机构的调解,行业协会的调解等。另外还包括以个人身份进行的家族的调解,亲友的调解,邻里之间的调解。当然,还有消费者协会对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调解等。 二、调解的形式不同 民间调解既可以由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提出,有的纠纷也可以由调解组织或个人主动介入调解。调解的方式简单灵活。 三、调解的成本不同 民间调解中除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主持之外,其他民间调解不收取当事人的费用,省事又省费;人民法院的调解,不但时间上可能比民间上的长,而且当事人要交纳一定的费用。 四、调解协议的效力不同 效力不同是民间调解和人民法院的最大区别。在我国大陆,民间调解效力一般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但在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证据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