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主要取决于该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的工作流程,但员工离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