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据补充和修改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
释义 | 法律分析:证据补充和修改的时间限制是具体案件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以前,提供全部证据材料。但有新的证据材料需要补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第一审庭审终结后,当事人不能再增加或者补充证据材料。但是,有新的证据材料需要增加或者补充的,应当在第一审庭审期间提出;确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第一审庭审期间提出的,可以在第二审期间提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公诉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书后,被告人可以在开庭前补充举证。但是,已经过了规定的期限的除外。” 以上是证据补充和修改的时间限制的相关法律依据,具体的补充和修改时间限制应当结合案件情况与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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