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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增资扩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释义
    增资扩股的注意事项有: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不得进行出资;
    2、应当由股东会会议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且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其他注意事项。
    一、公司减资股东会怎么进行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公司注销登记资料是什么
    公司注销登记资料有: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可以只清算不解散公司吗
    不可以只清算不解散公司。公司的清算程序是: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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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6:2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