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延长、增加拘留期限是指什么 |
释义 | 刑事拘留一般是3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延长1到4日,当出现另外一种特殊情况时,拘留时间还可以延长到30日。具体来说,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条件和情况分为两种情况。一个是特殊情况,三天期满,案件需要继续调查的,公安机关申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到四天。另一种情况是逃跑犯罪、多次犯罪、组织犯罪的重大嫌疑犯申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天。司法实践中的特殊情况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实尚未明确、案件复杂、收集证据资料尚不足以申请批准逮捕的,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的鉴定结论尚未得出,影响确定案件性质等情况可申请延期。申请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天。第一个条件是,事件类型必须属于逃犯、多次犯罪、合作犯罪。第二个条件是,延长拘留的对象必须是上述类型案件的重大嫌疑分子。在延长程序上还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才可以延长到三十日。其中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两人以上共同作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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