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不同意起诉离婚,在法院起诉几次 |
释义 | 看具体情况定。正常情况下,第二次起诉,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大。有的法官会事先征询被告的意见,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法官会建议原告先撤诉,等6个月后再起诉。收到法院准予撤诉的裁定之日起6个月后可以第二次起诉。 一、离婚案件法院裁定撤诉怎么办 因为离婚诉讼调解是法院的必经程序,加之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受情感因素影响较大,因此,原告可能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出撤诉。一般原告提出撤诉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原、被告就离婚问题达成了协议,已在或拟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原告因被告悔改,为其言行所感动,自愿放弃离婚的诉讼请求,不再要求离婚。 3、对方坚持不离,法官劝解当事人撤诉,当事人采信了法官的建议。 4、其他原因导致当事人撤诉。 当事人撤诉的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当事人撤诉经法院准许并裁定后,当事人不能反悔,若再提起离婚必须另行诉讼,本案终结。 2、当事人自撤诉裁定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一般不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须等裁定生效六个月后才能重新提起离婚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