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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需要对婚姻债务担责吗
释义
    离婚后存在共同债务的,双方应当共同承担,具体各方承担多少应当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但是在婚姻期间所建立的某一方的个人债务不计入共同债务,离婚后另一方不对该债务负责,无需承担该项债务的债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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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共同财产该怎样分配
    离婚共同财产分配如下:
    1、离婚共同财产一般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
    2、若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原则上法院会均等分割,但若一方有生活困难等情况,法院可能会照顾生活困难一方,予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夫妻债务分配如下:
    1、 共同承担的债务必须是在夫妻关系之间所发生的债务;
    2、 出借人向夫妻中的一方行使债权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的债务进行处理。但如果夫妻中有一方能证明该笔债务是个人债务的则由个人承担;
    3、 夫妻之间关于财产方面没有婚前协议的;
    4、 债务分配应当由夫妻内部决定,出借人没有和借款人达成任何协议,所以对于夫妻双方决定的债务分配一无所知,在分配协议里双方不能对抗出借人;
    5、 对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双方都不能躲避债务,要保证出借人的利益;
    6、 根据民法规定,夫妻关系之间的财产为共有财产,只能由双方之间协定,并且只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夫妻共同的债务也是这个道理;
    7、 第三方可以起诉离婚的夫妻,夫妻二人都将列为被告。
    二、高利贷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1、看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离婚后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则只由其一方承担。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4、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5、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8、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9、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义务平等】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相互继承权】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三、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承担
    离婚后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则只由其一方承担。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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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3: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