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揭阳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
释义 | 一、揭阳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提交所需有效证明材料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并经银行初步审批。 (二)公积金中心在收到银行报送资料后,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三)签订借款合同。公积金中心准予贷款的,借款人到承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并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四)划拨贷款。公积金中心收到银行报送资料和划款通知书后,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户,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揭阳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自住住房首期付款规定比例; 5、具有符合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和相关证明文件; 6、在申请贷款前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号状态正常,没有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或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7、所购房屋可用于抵押; 8、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9、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揭阳公积金贷款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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