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颁发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