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违约是指违约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但该违约并未对合同的履行产生重大影响;重大违约则是指违约方的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已经影响到了合同的履行。在赔偿标准方面,一般违约的赔偿应当是履约方可以得到的利益,即合同履行后的利益;而重大违约的赔偿应当是对违约方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包括直接的经济损失和间接的损失。(损害赔偿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三十七条 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以下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因违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直接损失,赔偿其实际损失数额; (二)因违约引起的间接损失,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直接损失数额; (三)违约金的数额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应当以违约金的数额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二条 侵权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下列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消除危险; (二)排除妨碍; (三)恢复原状; (四)修理、重作、更换、退货、退赔; (五)赔偿损失; (六)支付收益; (七)支出抚慰金; (八)承担其他损害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