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可以领结婚证吗? |
释义 | 旧户口本换新的以后,旧的户口本首页上,就会盖上作废的字样,就不能再用了,如果没有作废则可以使用。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即可。 一、借用亲戚名义登记的婚姻是否有效 借用亲戚名义登记结婚婚姻是无效的。登记结婚应当是当事人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借用亲戚名义的行为,是一种欺骗行为,在法律上是不会承认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异地能结婚登记吗 结婚异地登记是可以的。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三、离婚后分户怎么不迁户口 当事人离婚以后,完全可以不迁走户口,也能够就地申请办理分户相关手续。但是需要当事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之后再到当地的户籍派出所说明具体情况。只要女方持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者是婚姻登记处出示的离婚证,携带上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分户相关手续。派出所一般就会为女方办理分户相关手续,并且还会颁发一本新的户口本这个户口本女方是户主,而原来的户口本里面的就作废了,同时也会为男方办一本新的户口本,如果说户口本没有作废的话就会在原户口本女方盖上已迁出这种字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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