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结婚证有了孩子要离婚孩子该怎么判?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有结婚证有了孩子的要离婚,需要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没有结婚证有了孩子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双方可以协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是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会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 1、没有办结婚证而在一起同居,如果同居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前,会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如果是这种情况下要选择离婚的话,就必须双方都愿意补办结婚证,然后离婚,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选择起诉离婚,不能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这种情况下离婚的话,法院会结合案情以及各方当事人的实际生活状况来处理共同财产的的分配以及子女的抚养权等问题; 2、如果没有办理结婚证而在一起同居,是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而是属于非法同居,所以不存在怎么离婚的问题; 3、以上的两种情况,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先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在补办好结婚证以后,双方当事人再对子女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处理。这个时候,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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