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施工摔伤怎么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者在工地施工摔伤,如果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则在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赔偿;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上述费用依法由单位来支付。 一、非全日制工伤赔偿问题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非全日制职工发生工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构成工伤。如果构成工伤,那么应当获得工伤保险理赔,有单位或工伤保险赔偿,如果不构成工伤,那么相关治疗费用自行承担。 1、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通常是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向所在单位或者单位注册地劳动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和相关病例等医疗证据即可。如果单位拒绝申请和认定,那么可以直接向单位注册地的劳动局申请。 2、如果构成工伤,应当获得工伤保险理赔。不构成工伤的,工伤保险不赔偿。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赔偿数额按照工伤鉴定结论中确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每个等级赔偿标准略有不同。 二、工伤没有签合同怎么办? 如果工伤职工与单位之间有劳动关系,那么单位应当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在认定为工伤后为劳动者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员工个人或者近亲属可以申请;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则本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由公司承担。 三、工厂没买保险员工非因工受伤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向罗某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保险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工伤康复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等费用。 职工在工作期间受伤,情况紧急下由职工自己先垫付的费用,在确认工伤以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时一并给付。如果单位不肯赔偿,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获得赔偿。但受伤职工应保存医疗及其他费用的相关凭证,作为索赔的证据。 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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