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申请商丘自住商品房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非商丘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暂住证,以及提供已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备查;外籍人士应提供有效护照及中文译本公证。 需要在住建委进行相关的登记,还要进行相关的公示、摇号、核验等相关工作。符合标准后待好自己的和家人的有效身份信息文件。到开发商进行相应的购买后进行相应的登记这类房屋的归属权。 一、申请自住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流程 自住型商品房的申请流程是: (一)报名:在开发商公示期内提交相关材料; (二)核验:市住建委相关部门进行资质审核,填报家庭信息、签署承诺书; (三)摇号:根据条件进入优先池或普通摇号池; (四)选房:市民在销售现场或根据市住建委官网的选房公告进行选择; (五)签约:开发商与购房家庭签订购房合同。 二、南宁公租房办理材料 (一)、南宁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1.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件、户口簿; 2.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及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属于丧偶的,应当申报已故配偶的身份信息;申请人夫妻双方在同一户口簿并且显示属于夫妻关系,结婚证提供有困难的可以不用提供。 (二)、南宁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南宁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原件,由受理机构现场核验,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于非本市城市规划区户籍的(除武鸣区外),还应当持有有效居住证: 1.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件、非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户籍的户口簿(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个人申请的,不需要提供户口簿); 2.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区分目前不同婚姻状况,提供下列材料原件核验: (1)已婚的,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登记结婚的,提供结婚证; (2)离异的,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离婚的,提供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 (3)再婚的,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再婚的,提供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外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及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 (4)丧偶的,应当申报已故配偶的身份信息; (5)属于上述应当提供结婚证的情形,但申请人夫妻双方在同一户口簿并且显示属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提供有困难的可以不用提供; 3.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主申请人还应当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 4.外来务工人员主申请人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未缴纳南宁市基本养老保险费,而缴纳自治区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提供自治区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材料; 5.申请人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和有关监护关系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申请信息,以下申请材料原件不需要申请人提供: 1.本市城市规划区户籍的户口簿;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民政部门登记的结婚证、离婚证; 3.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缴纳的南宁市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材料; 4.非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户籍的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有效居住证。 受理、审核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手段无法核查或者有异议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申请材料原件核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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