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购房属于婚前财产,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房也属婚前财产。若一方婚前承租、婚后共同购房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按揭贷款购房,根据出资情况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增值部分及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婚前购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出资情况,要将财产来源分为婚前和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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