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安抗辩权成立条件的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不安抗辩权成立条件如下: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3.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4.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5.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 不安抗辩权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的限制条件如下: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不安抗辩权五种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五种的成立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四)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五)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简述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 (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均只能发生于双务合同。因此,单务合同以及不完全的双务合同均不能产生不安抗辩权。 (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异时履行是指双方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 (三)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如果履行期未届至,先履行方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无从停止履行。 (四)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不安抗辩权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人在具备下列条件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四)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五)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六)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 不安抗辩权制度的优点有哪些 1.对行使条件作了更充分详细的规定; 2.既反映了先履行方的履行权益,又充分照顾到后履行一方当事人的期限利益; 3.进一步完善了先履行方在行使不安抗辩权之后的救济方式; 4.有效地防止了不安抗辩权的滥用。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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