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标文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
释义 | 法律分析:招标书是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包括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招标书是希望投资人参与招标的意思表示,因此是要约邀请。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标有利于加强横向经济联系,提高经济效益。对于招标者来说,通过招标公告择善而从,可以节约成本或投资,确保工程或商品质量。招标文件对招标人、投标人虽不具有合同意义上的约束力,但招标文件作为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文件,是投标和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一旦发出,招标人必须遵守。要约在合同订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行为人在法律上必须承担责任。换句话说,要约发出后,要约人即将自己置于一旦相对人承诺合同即成立的地位,决定权在相对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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