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住证到期应在到期前1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 续办所需的资料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原件,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 3、如实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4、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和居(村)委、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办居住证需要的条件如下: 1、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2、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3、在居住地连续就读。居住证制度既保护了流动人口在当前工作居住地的社会福利待遇,又保护了流动人口在原籍的应有权益,保障了来去自由,自由流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