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时间算在判刑的时间里吗? |
释义 | 刑事拘留可折抵刑期,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二日或一日。拘留期限为14天或37天,需在规定期限内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拘留期间的时间算在刑期内。 法律分析 一、刑事拘留的时间算在判刑的时间里吗 刑事拘留的时间算在判刑的时间里。羁押折抵刑期是从被刑事拘留起开始计算的,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如果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二、刑事拘留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吗 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 根据有关规定,以下的刑罚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 (一)《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二)《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刑法》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刑事拘留的时间限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 (一)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二)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结语 刑事拘留期间算在判刑时间内,根据相关规定,羁押期间可折抵刑期。刑事拘留前的羁押时间,在判刑后也会计算在刑期内。刑事拘留有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分别为14天和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时间为7天。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拘留的人应在24小时内接受讯问,不应拘留的必须立即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一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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