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的,房产应当根据以下情形进行分割: 1、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的,无需分割,该房产直接归个人所有; 2、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的,应当进行协议分割,由夫妻双方按照共同意愿进行分割,对房产的分割协商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实际情况,再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 人民法院在分割共同房产时,一般会根据以下情形作出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人民法院会将房产判给该方所有,然后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估价,估价后,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应当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以对房产进行变卖或者拍卖,然后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