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如果不存在劳动法规定的相关情形,劳动者主动辞职是不能取得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不在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人应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对劳动者取得经济补偿金规定了下列情形:(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44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单位辞退了劳动者,劳动者是应当取得经济补偿金的,补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