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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写字楼怎么分割成小房产证
释义
    请携带土地证、房产证、您个人的身份证明和过户方的身份证明,以及房屋买卖合同或其他证明房屋产权转移的证明到大厅办理你。
    一、房产证去掉一个人名字怎么办理
    房产证去掉一个人名字的办理方法如下:
    1、产权人将房屋的部分产权卖给加名人。双方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缴税凭证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增加加名人为房屋共有人;
    2、可以通过房屋产权赠与的方式。产权人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给加名人。双方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增加加名人为房屋共有人;
    3、析产登记。根据相关协议、法律原则和一定的标准,将共有房产这一财产分割,而分属各所有人所有的行为称为房产析产。析产登记即是减去房产证上的某个名字,多以离婚夫妻双方分割财产等场合出现;
    4、携带买卖合同或者赠与合同,以及身份信息材料,到房产登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完成后,重新领取房产证。
    一、办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5、身份证复印件;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7、已婚的需要婚姻证明复印件。
    二、房产证办理条件如下:
    1、房屋已经完成竣工验收;
    2、开发商已经完成初始登记;
    3、当事人向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4、登记机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完成登记。
    总而言之,房产证去掉一个人名字可以通过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的方式、携带买卖合同或者赠与合同,以及身份信息材料,到房产登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完成后,重新领取房产证。
    二、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二手房过户分为三类情况:1、买卖过户,所需材料为《房屋所有权证》、《契证》、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婚姻状况证明、《存量房买卖合同》、其他必要材料2、赠与过户,所需材料为《房屋所有权证》、《契证》、申请人身份证明、赠与方婚姻状况证明、《赠与合同公证书》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公证书》、其他必要材料。3、继承过户,所需材料为死者的死亡证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各申请人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
    三、离婚房产过户给一方怎么办
    对于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后的房产过户,双方当事人需携带离婚证、自愿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证明亲自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果遇到离婚后一方当事人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情况,问题就变得麻烦的多了。可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偏偏居多。(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二)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析产基本步骤: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材料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
    (一)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二)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五)委托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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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1:3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