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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租人具有业主权利吗
释义
    承租人具有部分业主权利。承租人对房屋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不享有占有和处分的权利。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也就意味着其也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承租人有权行使业主的部分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服务公司对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进行商讨。
    一、十二点以后进出费收费合法吗
    小区物业规定十二点以后进出需要收费的不合法。业主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可以依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可以随时进出所有房屋,小区物业擅自收费的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抗辩提起诉讼,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物业停水停电是否会违法
    物业停水停电是否违法,取决于情况。现实生活中,电费、水费、燃气费、暖气费等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费用,由有关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业主因欠缴相关费用,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业主仍不缴纳上述费用的,物业服务公司应当按照有关委托单位的要求,对欠款业主采取停水、停电等相应措施。物业不收取相关费用的,业主仅与供水、供电相关单位形成供水、供电合同关系。物业只能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享有物业服务的相关权利义务。这两份合同是相互独立的。
    三、租房物业管理费由谁出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遵守物业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且该合同经过了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出租人就将其与物业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给了承租人,承租人应当向物业公司履行这部分权利义务。物业负责管理房屋的公用部位,是指一栋住宅楼中业主、物业使用人共用房屋的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梁、板、柱、屋顶等,此外还有楼梯间、通道、专用房间、外墙面、屋面防水、楼内自行车存车库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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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21: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