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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释义
    律师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 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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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0:0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