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怎么应对 |
释义 | 房产纠纷应对如下: 1、因逾期交房发生纠纷的,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延期交房违约金额要求开发商赔偿;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照同一地段同类房屋逾期交付使用期间的租金标准确定; 2、因逾期办理房产证发生纠纷的,购房者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赔偿损失; 3、由于面积差异引起的纠纷,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的购房款和利息; 4、定金纠纷,因一方原因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能归责于双方原因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 5、因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其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虽然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的严重程度,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退房。开发商只能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 一、哪些情形下可以退房 以下情形可以退房: 1、房屋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 2、交付后,经核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3、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且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居住; 4、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擅自抵押给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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