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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债务需要谁来承担
释义
    法律分析:
    对于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债务,如果公司成立了的,则应当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由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公司最终没有成立,则该债务应当由全部发起人承担,各个发起人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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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7:4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