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由什么构成? |
释义 | 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客体是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 二、黑组织积极参与者判几年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构成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依法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不属于积极参加的,则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三、恶势力保护伞的认定标准 恶势力保护伞在刑法成立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2)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3)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包庇,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而纵容。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之一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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